校園毒貸款的認識和防范
發布時間:2016年09月05日
一、定義
校園借貸算是民間借貸的校園網絡版,網站或者APP作為一個中介平臺為資金提供方和需求方提供信息匹配,并對其身份及交易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近年來,互聯網借貸平臺瞄準大學生群體,以P2P貸款平臺、校園分期購物平臺和電商平臺的分期付款等形式慢慢滲入校園。
二、表現形式
一是借貸公司多為非法的民間組織。二是以低息為幌子,后續變相收取費用。三是以無擔保吸引學生,一旦貸款逾期,就以學生家人相威脅。四是不需要了解征信,但要求扣留部分錢。五是鼓吹分期還款,期限長、額度低,其實總支付折合貸款年利率屬于高利貸。六是貸款協議存在諸多陷阱。
三、危害
無論是信用卡,還是網上借貸公司,逾期還款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影響信用記錄、收取利息和滯納金、超過一定金額就起訴。為防止大學生在求學期間背上沉重債務,央行曾在2009年出臺規定,不準銀行對大學生發放透支額在1000元以上的信用卡。大學生信用卡退出校園后,互聯網金融開始搶占這塊地盤,不少高校里,專門針對大學生的信用貸款的廣告鋪天蓋地,但在大學生信用貸款一片繁華的背后,風險隱憂凸顯.。
今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大學生,通過本人貸款和冒用其他同學身份貸款的方式,從不同的金融平臺獲得60萬元無抵押信用貸款,最終因無力償還而跳樓自殺。
“裸條貸”的受害者小麗,最初只是在網絡借貸平臺借貸寶上借了500元,但在高達30%的周利息面前不堪重負,總欠款達5.5萬元,被迫欠下了“裸條貸”。
四、校園“毒貸款”的防范:
一是以學業為重,理性消費。
二是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三是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
四是不參與、不宣傳“校園貸”違規違法行為。
五是同學之間相互提醒,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六是加強對大學生的消費觀念和金融知識的教育。一方面,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理性的消費觀念,自覺抵制片面追求物質享受,抵制超前消費和過度消費。另一方面,普及投資與消費相關的金融知識教育,幫助學生樹立、培養防范“力所不及”的風險和識別各種非法借貸的意識了解掌握相關金融知識。
七是監管部門應加強協調監管。面對包括校園網貸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飛速發展的新形勢,有必要進一步發揮好現有金融監管部門協調機制的作用,盡早彌補監管真空,規范校園網貸發展,對學生網貸群體也形成有效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