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國外怎么做?
發布時間:2020年04月30日
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已經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目前,世界上已經有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已成為各國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
存款保險有利于防范和降低銀行業的風險。銀行擠兌具有很強的傳染性,容易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中,許多經濟體的存款保險制度有效維護了公眾信心和金融穩定,避免了大范圍的銀行擠兌。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是成功代表之一。由于擁有比較完善的職能,能及時獲取銀行業風險信息,并且事前積累了充足的資金,可以對風險進行早發現、早糾正和快速有效處置。因此,盡管危機中美國銀行業出現了比較嚴重的問題,但并未引發大規模銀行擠兌,有效維系了金融體系的穩定,保護了存款人的利益。
存款保險已上升為主要的國際金融標準。國際存款保險協會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聯合發布了《有效存款保險核心原則》。核心原則強調了存款保險制度的重要性和基本功能,明確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優于隱性擔保;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應該加入存款保險體系,保險覆蓋范圍包括大多數存款人,并實行有限賠付,以防范道德風險;存款保險基金的來源主要是投保金融機構,實行風險差別費率,同時又有必要的后備資金來源;存款保險應具有必要的早期糾正和風險處置職能。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實施比較順利,制度功能逐步發揮。2017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在我國金融部門評估規劃更新評估中,認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中國金融改革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